伯23:1-09

[和合本] 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約伯記] 約伯回答說,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;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。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裏可以尋見神,能到他的臺前;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,滿口辯白。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,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。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麼;必不這樣;他必理會我。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;這樣,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。只是我往前行,他不在那裏;往後退,也不能見他。他在左邊行事,我卻不能看見;在右邊隱藏,我也不能見他。 約伯記23章是約伯在與三位朋友奮戰後的再次獨白,表達了他在困苦中的掙扎與對公義渴慕的角度。約伯記23:1-9特別聚焦約伯對神[缺席]的困擾,他渴望與神申訴的心願。1-2節:約伯感到雙重痛苦:不僅受苦本身難以承受,連他的哀嘆也被朋友視為”悖逆”(即對神不敬)。[悖逆](2節)原文與[苦’](出15:23;得1:20)諧音,在這裡是一個雙關語。”責罰”(原文指”手”)可能指神施加的苦難,比他的呻吟更沉重。這反映約伯在神學困境中;既相信神的公義,又無法理解自己無辜受苦的原因。3-5節:尋找神的渴望; [陳明],[辯白](4節),原文都是法律用語。約伯渴望直接到神面前陳明案情,相信若能面對面與神對話,神必公正聆聽。這顯示約伯對神公義的信心,儘管當前經驗似乎與此矛盾。”滿口辯白”表示他準備充分為自己辯護。6-7節:對神公正的信心-約伯相信神不會濫用大能壓服他(與朋友認為神絕對權威不可質疑形成對比)。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”是重要神學觀點:神容許人與祂理性爭辯,這種關係是基於公義而非強權。”永遠脫離審判”指若能直接與神對話,就能澄清真相,結束當前的”審判”狀態。8-9節:尋求神不遇的沮喪-[往前行](8節),原文是[往東行]。古代中東人以東方為前,西方為後,南方在右,北方在左。8-9節比喻神好像隱藏了,並沒有與約伯同行。這段用空間意象(前,後,左,右)表達尋神不得的絕望。與3-7節的盼望形成強烈對比,顯示約伯信仰的張力:既相信神的公義,又無法在當下經歷中尋見神。這種”神聖缺席”的感受是許多信徒在苦難中共同的心聲。 思想:約伯示範了將真實困惑帶到神面前。信仰不要求我們掩飾困惑,而是可以像約伯一樣坦誠表達”尋神不遇”的痛苦。當我經歷”神的沉默”時,是壓抑疑問,還是能誠實向神傾訴?儘管現狀矛盾,約伯仍堅信神的公義本性。這提醒我們:在難以理解的環境中,要持守對神本性的認識,而非單憑處境判斷神。我們有否願意學習在”已然未然”的張力中生活,既渴望明白神的心意,也安息在祂的主權中呢? 祈禱: 親愛主啊,有時我們尋不見祢,感覺祢沉默不語,但我們知道祢不曾離開。求祢堅固我們的信心,即使在看不見,感覺不到的時候,仍信靠祢,等候祢的回應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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