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36:17-33

[和合本] 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約伯記] 但你滿口有惡人批評的言語。判斷和刑罰抓住你。不可容忿怒觸動你,使你不服責罰。也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。你的呼求,或是你一切的勢力,果有靈驗,叫你不受患難麼。不要切慕黑夜,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。你要謹慎,不可重看罪孽,因你選擇罪孽,過於選擇苦難。神行事有高大的能力。教訓人的,有誰像他呢。誰派定他的道路。誰能說,你所行的不義。你不可忘記稱讚他所行的為大,就是人所歌頌的。他所行的萬人都看見,世人也從遠處觀看。神為大,我們不能全知。他的年數不能測度。他吸取水點,這水點從雲霧中就變成雨。雲彩將雨落下,沛然降與世人。誰能明白雲彩如何鋪張,和神行宮的雷聲呢。他將亮光普照在自己的四圍。他又遮覆海底。他用這些審判眾民,且賜豐富的糧食。他以電光遮手,命閃電擊中敵人。所發的雷聲顯明他的作為,又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。 36:17-33延續36:1-16的管教與救贖主題,轉向約伯的審判處境(36:17-21)與神的創造權能(36:22-33),透過詩歌體材語言強調神的無可比擬與啟示,挑戰約伯的控訴(30:20-23),為後續創造與審判論述(37:1-24)與神顯現(38:1)鋪路。以利戶提醒約伯,[不可容忿怒觸動你,使你不服責罰](18節),自以為義(23節),以致滿腦子都想用辯白,爭訟來解決問題,這些掙扎其實事無補(19節),只會錯過神的功課,越來越寬到自己的問題。(20節)意思可能是不要求死,以致見不到[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](16節)。[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](21節),意思可能是只求趕快逃脫苦難,而不顧逃脫的方法是否犯罪。[教訓人的有誰像祂呢](22節),指神要藉著苦難教導人,祂是一位最好的教師(35:11)。24節-37:23是以利戶回應約伯對神大能的描述(26:5-14),三次強調[神為大,我們不能全知](26節;37:5,23)。以利戶藉著風雨雷電也提醒約伯重新思考神的智慧和能力(24節-37:23)。雖然[神為大,我們不能全知],但神不是要讓我們陷入不可知論或懷疑論。因為[祂所行的,萬人都看見;世人也從遠處觀看](25節),人都應該[稱讚祂所行的為大](24節)。以利戶也提醒約伯(24節),既然約伯承認神的智慧和能力都是人無法測度的(9:10;26:6:5-14;28:23-26),就不應該自相矛盾地質疑神,而是應該尋求神的旨意,因為[神藉著困苦救難救人,趁他們受欺壓開通。[所發出的雷聲顯明祂的作為](33節),這句話與[祂大能的雷聲誰能明透呢](26:14)對應。神必定會向人顯明祂的心意,正如祂會[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](33節)。而在氣象學高度發達的今天,人類用超級電腦也無法精確預報天氣。苦難可以代表神的忿怒,也可以代表神的恩典。正如同樣是風暴,神既可以[用這些審判眾民](31節),[命閃電擊中敵人](32節),也可以[賜豐富的糧食](31節),[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]。每一個經驗都可以讓我們更認識自己,認識神,受教的人凌駕於浪尖,頑梗的人卻在水中掙扎。苦難的結果,取決於人迎接它的態度。既然苦難是那[教訓人的](22節)神親自量給我們的,它就一定能成為擺在我們席上的[肥甘](16節)。 思想:以利戶指約伯受惡人審判,警告勿因怒氣偏行。或許試煉中,我們常抗拒神的作為,但試煉或會是神的管教,引導我們回轉。以利戶讚美神的權能無人能及,呼召約伯尊崇祂的作為。在試煉中常讓我們聚焦痛苦,但神的崇高激勵我們轉向讚美。以利戶描述神掌管雨水與雷電,彰顯公義與恩典。我們有否因試煉中的掙扎常動搖信心呢?有否將神的恩典轉化我們的苦難呢? 祈禱: 親愛主,當試煉讓我們怒氣滿心,求祢的聖靈引導我們,遠離罪孽的誘惑,信靠祢的公義審判。當痛苦遮蔽祢的作為,求祢開啟我們的眼目,從創造中看見祢的慈愛與權柄。願我們在試煉中成為祢榮耀的見證,無論環境如何,都讚美祢的名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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