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譯本] 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阿摩司書書] 以色列人哪!你們全家就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,要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。[在地上萬族中,我只認識你們;因此,我必懲罰你們的一切罪孽。]二人若不同心,豈能同行呢?獅子若沒有抓獲甚麼,豈能在林中吼叫呢?少壯獅子若沒有獵物,豈能從洞中發聲呢?鳥兒若沒有機檻,豈會落在地上呢?沒有東西捕捉,機關豈會從地上發動呢?城中若吹響號角,百姓豈不驚恐呢?城中若有災禍,豈不是耶和華所降的嗎? 主耶和華若不把他的祕密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,他就沒有行動。獅子吼叫,誰不懼怕呢?主耶和華發言,誰敢不說預言呢?你們要在亞實突的堡壘,在埃及地的堡壘中宣告,說:[你們要聚集在撒瑪利亞的山上,看看城中有多少大混亂和強暴的事!]耶和華說:[那些人不知道怎樣行正直的事;他們在自己的堡壘中積蓄從強暴和搶奪得來的財物。]所以,主耶和華這樣說:[必有敵人來,圍攻這地,使你的力量衰微,你的堡壘必被搶掠。]耶和華這樣說:[牧人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邊耳朵,以色列人就是這樣被搶救出來;那些住在撒瑪利亞,在牀腳上;在大馬士革的褥子上休息的人,也是這樣。]主耶和華,萬軍之神說:[你們要去聽,去向雅各家作證。][我擊打以色列人過犯的日子,也必擊打伯特利的祭壇;祭壇的角必被砍下,掉在地上。我必拆毀冬天的房屋和夏天的房屋;象牙蓋的房屋必毀滅,許多的房屋都必消除。]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 阿摩司書第三章採用了[聽命;定罪;提問;宣告]的邏輯結構,將審判的必然性推向高潮。(1-2節)特選與審判的原則[在地上萬族中,我只認識你們](2節)。[認識](יָדַע, yada)在這裡不僅是知道,更是指立約的;親密的;獨特的關係。以色列是神揀選;救贖並與之立約的百姓,這是他們最高的特權。[因此,我必懲罰你們的一切罪孽](2節)。這是阿摩司書中最震撼;最關鍵的一句話。特權不是免罪符,而是定罪的基礎。因為關係親近,所以要求更高;因為知道律法,所以責任更重。(3-8節)七個因果關係的必然性:阿摩司使用七個問句(3-6節是四個問句,7-8節是兩個陳述和一個總結)來證明審判的降臨是不可避免;有因必有果的自然律:1. (3節)同行與同心: 關係破裂(不同心),審判就來臨(不能同行)。2.獅子與吼叫 (4節): 獅子吼叫(審判的警告),必有獵物(罪惡的結果)。3. (5節)鳥與機關: 機關發動(災禍發生),必有原因(神的旨意)。4. (6節)號角與災禍: 號角吹響(先知警告),百姓必驚恐;災禍降臨,必是耶和華所為。5. (7-8節)啟示的必然性:神在行動前必先指示先知(啟示),使審判有預警(7節) 當獅子(神)吼叫時,先知(阿摩司)就不得不說預言(8節)。這確立了阿摩司信息的權威與被迫性:先知的信息不是出於個人意願,而是對神吼叫的必然回應。(9-15節)撒瑪利亞的罪與審判的範圍; (9-10節)罪證確鑿:先知呼喚亞實突(非利士)和埃及這兩個外邦國家的堡壘,來聚集觀看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的罪惡。這是一種極度的諷刺:連異教國家都將成為神審判選民的見證人。撒瑪利亞充滿了[大混亂和強暴的事],他們的財富是從[強暴和搶奪得來],卻不知道怎樣行正直的事。(11-12節)審判的殘酷:. (11節)敵人將來圍攻,徹底搶掠堡壘。12節:形容以色列人被搶救出來的景況,如同牧人從獅子口中搶回[兩條羊腿或半邊耳朵]一樣微小。這表示只有極少的餘民能得救,而且是殘缺不全;毫無尊嚴地被搶救。那些在象牙牀上([牀腳上;大馬士革的褥子])享受奢華的人,也難逃此劫。(14-15節)審判的目標:1.宗教中心:神必擊打北國主要的敬拜中心[伯特利的祭壇],其角(象徵祭壇的神聖力量與保護)必被砍下。這表明以色列的宗教活動無法成為他們的庇護。2.物質奢華: 神必拆毀冬天的房屋和夏天的房屋,以及象徵富裕的[象牙蓋的房屋]。審判將徹底摧毀以色列人引以為傲的奢華生活。 思想: [在地上萬族中,我只認識你們;因此,我必懲罰你們的一切罪孽。](2節)這節經文對我們是震撼性的提醒。在我們的人生中,如果我們感到[號角吹響](內心不安;環境挑戰;聖靈的提醒),我們就必須立刻意識到這背後有[獅子的吼叫](神的旨意)。不要將災禍歸咎於[運氣不好]或[社會不公],而要問:[我與主不同心,我們豈能同行呢?](3節)回歸到與主的親密關係中,修正行為。 祈禱:親愛主, 求祢赦免我們!我們常常濫用祢的恩典,行事與我們蒙召的身份不相稱。我們常因自己的私慾和貪婪,與祢[不同心],以致無法與祢[同行]。當我們聽見獅子吼叫;看見號角吹響的警示時,求祢賜我們智慧,能即刻明白那是祢公義的旨意。阿們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