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3:1-30

[新譯本] 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但以理書]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座金像,高二十七公尺,寬三公尺,豎立在巴比倫省的杜拉平原上。尼布甲尼撒王派人召集總督;總監;省長;參謀;財政大臣;法官;裁判官和各省所有的官員,要他們參加尼布甲尼撒王為所立的像舉行的揭幕典禮。於是總督;總監;省長;參謀;財政大臣;法官;裁判官和省內所有其他的官員,都聚集起來,參加尼布甲尼撒王為所立的像舉行的揭幕典禮;他們都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。那時,傳令官大聲呼叫說:各國;各族;說各種語言的人哪!這是傳給你們的命令:你們一聽見角;笛;琵琶;弦琴;豎琴;風笛和各種樂器的聲音,就要俯伏,向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下拜。凡不俯伏下拜的,就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窯中。因此,各國;各族和說各種語言的人,一聽見角;笛;琵琶;弦琴;豎琴和各種樂器的聲音,就都俯伏,向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下拜。那時,有幾個迦勒底人前來,誣衊控告猶大人。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:願王萬歲!王啊,你曾下令,凡聽見角;笛;琵琶;弦琴;豎琴;風笛和各種樂器聲音的人,都要俯伏,向金像下拜。凡不俯伏下拜的,就必被扔在烈火的窯中。但有幾個猶大人,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政務的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,王啊!這些人不理會你的命令,不事奉你的神,也不向你所立的金像下拜。當時尼布甲尼撒勃然大怒,吩咐人把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帶來;他們就被帶到王面前。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: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啊!你們真的不事奉我的神,也不向我所立的金像下拜嗎?現在,如果你們想清楚,一聽見角;笛;琵琶;弦琴;豎琴;風笛和各種樂器的聲音,就俯伏向我所做的像下拜,那還可以。如果你們不下拜,就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窯中。哪裡有神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?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回答王說:尼布甲尼撒啊!這件事我們無需回答你。如果我們被扔在火窯裡,我們所事奉的神必能拯救我們;王啊!他必拯救我們脫離烈火的窯和你的手。即或不然,王啊!你要知道,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,也不向你所立的金像下拜。當時尼布甲尼撒向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大發烈怒,連臉色也變了,吩咐人把窯燒熱,比平常猛烈七倍。又吩咐他軍隊中幾個最精壯的士兵,把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綁起來,扔在烈火的窯中。於是這三個人穿著外袍;長褲;頭巾和身上其他的衣服,被綁起來,扔在烈火的窯中。由於王的命令緊急,窯又燒得非常猛烈,那些把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抬起來的人,都被火燄燒死了。而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這三個人仍被綁著,落入烈火的窯中。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非常驚奇,急忙起來,問他的謀臣說:我們綁起來扔在火裡的,不是三個人嗎?他們回答王說:王啊!是的。王說:但我見有四個人,並沒有綁著,在火中走來走去,也沒有受傷,並且那第四個的樣貌好像神子。於是尼布甲尼撒走近烈火的窯口,說: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啊!你們出來,到這裡來吧。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。那些總督;總監;省長和王的謀臣,都聚攏來看這三個人,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;他們的頭髮沒有燒焦,衣服沒有燒壞,身上也沒有火燒的氣味。尼布甲尼撒說: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,他差遣使者拯救那些倚靠他的僕人;他們違抗王的命令,寧願捨命,除了自己的神以外,不肯事奉敬拜任何其他的神。我現在下令:無論各國;各族;說各種語言的人,凡說話得罪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的神的,必被碎屍萬段,他的家也必成為廢墟,因為沒有別的神能這樣施行拯救。於是王在巴比倫省提升了沙得拉;米煞和亞伯尼歌。 本章是神從巴比倫的火窯中拯救三友,第六章是神從瑪代波斯的獅子坑中拯救但以理,但事件的高潮卻是巴比倫王和瑪代王分別降旨改變了歷史的進程。因此,這兩章啟示的重心既不是神的拯救;也不是人的忠心,而是神的主權,要顯明神怎樣使王的心在祂手中。[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](1節),可能是用金包裹的像(賽41:19)。古代埃及使用十進制,巴比倫卻使用六十進制。這像高[高六十肘,寬六肘](1節),大約是27公尺高;2.7公尺寬,就像八層樓高的高塔,讓人遠遠就看得見。參加揭幕禮的是各省的[總督;總監;省長;參謀;財政大臣;法官;裁判官和省內所有其他的官員](3節),這個名單是按等級排列的。[總督]是各省的行政長官,但並不能確定其他官職的具體職責。[角;笛;琵琶;琴;瑟;笙](5節)並不能完全確定具體對應哪一種樂器。第3節重複了第2節的頭銜,和四次列舉樂器的名字一樣(5;7;10;15節),既是閃族文學的語言特點,也是表達一種黑色幽默:全國官員一本正經地隨著樂聲起伏,敬拜毫無生命的偶像,而樂隊震天動地,只是聽從一根指揮棒。[烈火的窯](6節)是建造金像時所用的磚窯之一,通常是圓錐形,一側有開口,可以投入燃料;觀察爐溫。巴比倫王在一片和諧的吹打聲中,突然聽到了一些不和諧的雜音,有人掃興地前來告狀。 [迦勒底人](8節)是巴比倫那些以占卜;觀星象為業的特殊階級,他們的控告可能是出於嫉妒,因為他們的[專業領域]不但被猶大人染指,而且但以理還[掌管巴比倫的一切哲士](2:48)。因此,他們不但不感謝但以理的救命之恩(2:24),反而尋找機會控告[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](12節)用王自己的命令來激怒王。雖然尼布甲尼撒[沖沖大怒](13節),但卻不糊塗,因為自己所提拔的人不肯順服(12節),相當於自打耳光;有失顏面,並不利於維持社會穩定。因此,王必須給這三人一個機會,軟硬兼施地勸誘他們妥協(14-15節),其實是讓自己有個階梯可下。這三個人的回答,正好詮釋了怎樣[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](彼前2:13),又要[順從神,不順從人](徒5:29):1.[不必回答](16節)意思是承認迦勒底人指控的事實(12節),所以不必自我辯護。因為神的百姓遵行神的旨意並不羞恥,所以既不用說謊;也不必辯解。2. [即便如此](17節)意思是承認自己違反了王的命令,願意接受懲罰。因為他們依照人的法律是有罪的,王並沒有誤解他們的動機(14節)。但即使如此,他們也要把自己交在被王藐視的那位神的手中(15節),仰望神的拯救(17節)。3.[即或不然](18節)意為不確定神是否會施行神蹟。因為神的意念總是高過人的意念,信徒或得蒙拯救;或為真理殉道,都可能是神的旨意,人並沒有權力要求神做什麼。但即使神沒有按照人期望的方式施行拯救(17節),他們絕不會與神談條件,而是預備自己承擔後果。這三人不需要反覆禱告之後才作回答,而是立刻宣告不肯事奉別神;敬拜偶像(18節),因為這是神早已清楚指示的旨意(出20:2-6)。[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](19節)是因為他的權柄受到挑戰,所以必須斷然採取措施;在全國官民面前維護權威。19節[臉色]的[色צֶלֶם,原文與[金像](1節)的[像]是同一個字。這是一個雙關語,顯示不但尼布甲尼撒臉色大變,他所造的金像似乎也為之色變。用風箱鼓風;提高窯溫,[比尋常更七倍](19節),並不能增加受害者的苦楚,可能是為了防止逃脫。結果在丟的時候,火焰從窯的洞口狂噴出來,[那抬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](22節)了。透過烈火窯門,尼布甲尼撒並沒有看到三個被綁住的人(24節),反而看見[有四個人,並沒有捆綁](25節)。[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](25節)明顯是人的樣子。神並沒有救拔三人立刻脫離火窯,而是把他們留在火窯裡,讓眾人看得清清楚楚(24-25節),然後才在尼布甲尼撒的命令下[從火中出來了](26節)。我們總是希望立刻離開火窯,但神卻常常把我們留在火中,並且在火中與我們同在,好讓環境裡的難處碰不著我們(25節),讓我們能[在火中游行];為祂作見證。那些總總督;總監;省長;參謀;財政大臣;法官;裁判官和省內所有其他的官員](27節),本來是要見證巴比倫王的權威(15節),現在卻見證了這三個人並沒有任何被火燒過的跡象(27節),絕對不是自然現象。因此,尼布甲尼撒不得不承認他們的神[是應當稱頌的!祂差遣使者救護倚靠祂的僕人](28)。雖然神允許王的命令行在地上,但王的命令還要服在神的權下。尼布甲尼撒第一次降旨自高(10節),第二次卻降旨宣布[誹謗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之神的,必被凌遲,他的房屋必成糞堆](29節),這是允許被擄的百姓在巴比倫可以自由地敬拜神;得著屬靈的復興,應驗了神的應許。這三個人沒有想到,他們在被擄之後還能在巴比倫得著高升;他們也沒有想到,世界的高升竟然是通往火窯的起點(20節);他們更沒有想到,火窯的入口最終通往的卻是國度的復興(29節)。 思想:現代社會也有很多[隱形金像]:金錢;名聲;流行文化。當周圍的價值觀都在威脅我們[不跪就淘汰]時, 我們敢不敢站著?如果禱告沒蒙應允;病沒好;工作沒著落,你還信嗎?求神把這種[不計代價]的愛放在我們心裡。不要害怕火窯。有時候,火窯是唯一能遇見[第四個人]的地方。在最極端的壓力中, 我們會發現神離你最近。 祈禱:親愛的天父:祢是那位在烈火中與我們同行的神。當我面對這世界的[金像]與[威脅]時,求祢賜給我沙得拉;米煞;亞伯尼歌那樣的膽量。讓我不再做一個隨風倒的信徒,而是能有一份[即便不然]的堅定信心。即使我現在正處於人生的[高溫期],我知道祢就在火中陪著我。求祢燒掉我生命中所有的綑綁,卻保守我的心不留下一點燒焦的苦毒。願我的生命能讓那些不認識祢的人驚嘆說:[這位的確是真神!]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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