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譯本]
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傳道書]
我看見日光之下有一令人痛心的憾事,就是財主積聚財富,反受其害。遭遇禍患,財富就盡失;他即使生了兒子,也沒有甚麼留給他。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,也必怎樣赤身而去;在勞碌中得來的,他的手也帶不走甚麼。他怎樣來,也要怎樣去,這也是令人痛心的憾事;他為風勞碌,有甚麼益處呢?他終生在黑暗中吃喝,多有愁煩;疾病與憤怨。我認為既善又美的,就是人在神所賜給他一生有限的年日中吃喝,享受他在日光之下勞碌所得的一切,因為這是他的分。蒙神賜予財富與資產的人,神都使他能夠享用,並取自己的分,在勞碌中自得其樂,這是神的恩賜。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,因為神使喜樂充滿他的心。
13-17節的主題是[不會享福的人生是黑暗的]與六3-6平行。錢財生不帶來;死不帶去(15節),人只不過是今生受託管理金錢。但財主積存資財卻不知照著神的旨意善用財富,結果就淪為財富的奴隸。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人所積攢的財富不但會奪走人的睡眠(12b),也會奪走人的性命,最終反害自己;遭遇禍患。賺取財富不是罪,但[積存]財富卻會害了自己,人若不能善用恩典,也不能享受恩典,早晚這些資財就消滅-因為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人生只是為風勞碌,空忙一場。終身在黑暗中吃喝,可能指在身心的煩惱或消沉中度日,也可能指從日出到日落都在忙碌賺錢,所以只能在日出之前和日落之後吃飯。兩者都毫無喜樂,卻多有愁煩;疾病與憤怨。所以不會享福的人生只是一場悲劇,也是一宗大禍患。18-20節的主題是[人生的美善是享受神所賜的分]與六1-2成為對比。人享福有兩個條件:1;神賜人資財豐富,使他能以吃用,有福可享;2;神使人能取自己的分,在他勞碌中喜樂,有福能享。有福可享;有福能享,這兩樣都是神的恩賜。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,指滿足於神賜給自己的時間,既不嘆息人生苦短,也不覺得日子難熬。只有神所賜的喜樂,才能使人不再抱怨人生的虛空,而是盡情享用恩典。知足的人不必為風勞碌;多有煩惱,而是滿足於神賜給自己的那份時間和恩典,善加使用;盡情享用(18節),[在他勞碌中喜樂],因為這是神對日光之下人生的美善旨意。人在黑夜裡趕路,眼睛總要盯住燈光,才能走對方向;人在虛空中度日,心裡總要明白神的美意,才能活對人生,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,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。
思想:經文提醒我們,財富是脆弱且具有風險的。這份洞察讓我們能夠放下對財富的依賴,轉而將我們的希望寄託在永恆的神身上。在當下享受神所賜予我們的每一份恩典。這份感恩的心態,是抵抗[虛空]的最佳解藥,也是我們活出有意義生命的方式。真正的喜樂不是來自於外在的財富,而是來自於神。當我們將我們的喜樂建立在神身上時,我們就能夠放下對生命的煩惱,活出一個充滿平安和信心的生命。
祈禱:親愛的天父,求祢幫助我們放下對[積累]的妄想,將我們的生命投資在那些能帶來永恆價值的事業上。幫助我們在神所賜的每一天中尋找喜樂,享受我們的勞碌和祢的恩賜。願我們的一生都活出一個充滿感恩;知足,並將喜樂的根源定在祢身上的生命。阿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