摩5:18-27

[新譯本] 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阿摩司書書] 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;有禍了。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。那日黑暗沒有光明。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。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;就被蛇咬。耶和華的日子;不是黑暗沒有光明麼。不是幽暗毫無光輝麼。我厭惡你們的節期;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。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;和素祭;我卻不悅納。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。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。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。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;使公義如江河滔滔。以色列家阿;你們在曠野四十年;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。你們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;和偶像的龕;並你們的神星。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色以外。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神說的。 這段經文分為三個主要部分:(18-20節)對[耶和華的日子]的糾正,(21-24節)對虛假敬拜的厭惡與真公義的要求,以及(25-27節)拜偶像的終極審判。(18-20節)耶和華的日子是黑暗: 以色列人錯誤地期待[耶和華的日子](指神介入歷史,施行拯救的日子)會是為他們打敗仇敵;帶來榮耀的日子。阿摩司宣告:[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,有禍了!](18節)。對於悖逆和不公義的以色列而言,那日將是[黑暗,沒有光明的](18, 20節)。先知用生動的比喻描繪審判的必然性:[躲避獅子,又遇見熊;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,就被蛇咬](19節)。不論逃到哪裡,審判都無法避免。以色列人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或計謀來逃脫神的公義。(21-24節)宗教儀式的無效與公義的絕對要求: 神直接宣告對以色列的節期;嚴肅會;燔祭;素祭;平安祭的[厭惡]與[不喜悅](21-23節)。這些儀式本是律法要求,但因為百姓的內心與行為(社會不公)充滿罪惡,這些儀式就成了虛偽的粉飾。神拒絕他們的奉獻和敬拜之聲。[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使公義如江河滔滔。][公平]( mishpat):指在人際關係中實施的公正判斷與法律正義。[公義](tsedaqah):指與神立約關係中應有的正直行為和道德良善。神要求公義和公平必須像[大水滾滾];[江河滔滔]一樣,是源源不斷;充滿力量;且普及一切的,而不是像他們獻祭那樣偶爾的;受限制的;虛假的形式。也不是要人改變社會制度;努力提昇道德,而是要求立約之民真實地敬畏;順服神,接受基督在心中執掌王權。(25-27節)拜偶像的歷史追溯與最終懲罰:神追溯以色列的罪惡源頭,問道:[你們在曠野四十年,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?](25節)。這不是說他們完全沒獻祭,而是說他們獻祭時心裡並不專一,始終心懷二意,與偶像崇拜並行。他們抬著[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,並你們的神星](26節)。從以色列與神的關係相對最好的[曠野四十年](25節)開始,百姓就沒有停止過拜偶像的心思(25-26節;出32:8)。這表明以色列的敬拜從一開始就夾雜了外邦的星辰偶像崇拜,是對耶和華的極大背叛。[大馬士革以外](27節),亞述,那是偶像氾濫的地方。主前722年,北國以色列被擄到亞述(王下17:6)。神從曠野開始就一直容忍百姓,給了百姓七百多年的迴轉機會,但他們仍不悔改。既然百姓醉心於外邦偶像,[萬軍之神](27節)就暫時放棄自己的榮耀,讓祂的百姓被擄到[大馬士革以外],飽嘗被偶像壓制的滋味,將來再領他們歸回。 思想: 我們今天是否也對主再來或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干預抱持錯誤的期待?我們是否認為只要我們是基督徒,主就會自動賜福;事事順利?如果我們生活在不公義和虛偽中,我們所[想望]的屬靈突破或神蹟,可能對我們而言是[黑暗,沒有光明]的審判。公平必須是滔滔不絕的,不能是偶爾為之的善行;公義必須是滾滾大水,是強大;有持續性的力量,而不是微不足道的[小溪流]。我們應當在我們的人際關係;商業往來;社會關懷中,讓公平和公義以勢不可擋的姿態湧流出來。 祈禱:親愛主, 求祢用祢的話語潔淨我們的心,使我們能丟棄一切我們心中[摩洛的帳幕],專一地歸向祢。我們懇求祢將公義的靈澆灌在我們身上,使我們能以實際的行動,讓公平如大水滾滾,使公義如江河滔滔,從我們的生命中湧流出來。願我們預備自己迎見祢的日子,不是在黑暗中,而是在光明中。阿們。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