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譯本] 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何西阿書] 後來,歌瑪又懷孕,生了一個女兒。耶和華對何西阿說:給她起名叫羅.路哈瑪(羅.路哈瑪意即蒙憐恤);因為我必不再憐恤以色列家,我決不赦免他們。但我要憐恤猶大家,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。我要拯救他們,並不是靠弓;靠刀;靠戰爭,也不是靠戰馬;靠騎兵。羅.路哈瑪斷奶之後,歌瑪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。耶和華說:給他起名叫羅.阿米(羅.阿米意即非我民);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,我也不是你們的神。然而,以色列人的數目,必多如海邊的沙,量不盡,數不完。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:你們不是我的子民,將來要在那裡對他們說:你們是永活的神的兒子。猶大人和以色列人要聚集在一起,為自己立一位首領,並離開那地上去,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。 [羅·路哈瑪](6節)的意思是[不蒙憐憫],象徵北國已經墮落到不能蒙神[憐憫;赦免](6節)的地步。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。[猶大家](7節)指南國猶大,他們的靈性也是起起落落,烏西雅和約坦依靠神,亞哈斯離棄神,希西家又歸向神。[使他們靠耶和華-他們的神得救](7節)是預言北國以色列被擄21年以後,亞述王西拿基立圍攻南國耶路撒冷,神只差遣一個天使,就[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](王下19:35),以致猶大百姓根本不需要靠馬兵;與戰車爭戰。神說:[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](耶3:10)南北兩國的屬靈光景半斤八兩,都是[全然敗壞](申31:29)。因此,神[不再憐憫以色列家](7節),[卻要憐憫猶大家](7節),不是因為南國比北國更好,也不是因為神已經對北國絕望,但仍寄望於南國。神是要藉著猶大的得救來證明,北國滅亡,不是神不能拯救;也不是神不願拯救,而是因為百姓跟隨假神;離棄真神,拒絕接受神作自己的拯救。[羅·阿米](9節)的意思是[非我子民],象徵北國背棄西乃之約(出19:1-8),不願意做神的子民,神就棄絕以色列,北方十個支派和神的關係結束了。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。[斷奶以後](9節),顯示距離神上一次的警告(6節)已經過了大約三年的時間。這三年證明[以色列全家是額堅的人](結3:7),是他們自己放棄了神兒女的身分,自己[賣了自己](王下17:17)。[你們不作我的子民,我也不作你們的神](9節)與立約時所說的[我要作你們的神,你們要作我的子民](利26:12)完全相反,表明百姓已經完全破壞了聖約。[我也不作你們的神](9節)原文是[我也不作你們的我是]。 我是]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呼召摩西時自我啟示的名字(出3:14),提醒百姓:是他們自己背棄了當年主動選召他們的神。[忘記造他的主](8:14)。[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](10節)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(創22:17)。以色列人敬拜巴力和亞舍拉,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後代興旺。但敬拜偶像的後果卻使他們[剩下的人數稀少](申4:27),最後發現只有神才能使[以色列的人數如海沙]。[從這地上去](11節),很可能是當時的諺語,意思是[在這塊土地上繁榮起來]。[耶斯列的日子](11節)指神復興以色列的日子,將在千禧年國度裡完全應驗。 [耶斯列]是雙關語,既有[神驅散]的意思(4節),又有[神栽種]的意思(11節)。神管教的目的是為了潔淨百姓,成就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(創22:17);所以在審判中仍然存留了盼望,在棄絕裡仍然留下了憐憫,應許將來以色列和猶大必會復興;合一(10-11節)。神一面宣告審判(2-9節),一面預言復興(10節):[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[你們不是我的子民],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[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](10節)。這個宣告清楚地表明,神的救贖計畫並非倚靠人的主動迴轉,而是完全根據祂自己的旨意和大能。 思想: 我們是否也有自己的[羅.阿米](非我民)時刻?當我們心裡戀慕世界;追求偶像(無論是名利;享樂;或安全感),而將神放在次要位置時,我們就在屬靈上背棄了與神的盟約。這段經文的中心力量在於第10節的[然而](Nevertheless)。在神宣告[非我民]之後,祂馬上宣告了祂不變的愛。神的愛是立約的愛(hesed),祂因自己的本性而主動逆轉了咒詛。人失信,神卻永不失信。 祈禱:慈愛又公義的天父,我們緊緊抓住祢在審判中的[然而]!感謝祢的公義並不抹殺祢的慈愛。求主幫助我們,在我們生命的[耶斯列平原]那些失敗;混亂;和破碎的地方;重新經歷祢的作為。願祢收回驅散的手,而用祢[栽種]的恩典來覆蓋我們。阿們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