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譯本]
釋經內容資料:[聖經綜合解讀] [箴言書]
利慕伊勒王的話,是神的默示,是他母親教訓他的:我兒,我腹中生的兒啊!我許願所得的兒啊,我要對你說甚麼呢?不要把你的精力給婦女,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。利慕伊勒啊!君王不可喝酒;君王千萬不可喝酒;掌權的不可貪飲烈酒。恐怕喝了酒,就忘記律例,把困苦人的一切案件都顛倒了。要把烈酒給將要滅亡的人喝;把酒給心裡愁苦的人喝;讓他喝了,就忘記自己的貧窮,也不再記念自己的煩惱。你要為不能自辯的人開口說話,為所有貧苦的人伸冤。你要開口說話,秉公審判,為困苦和窮乏的人伸冤。
31章是母親的訓誨,與一至九章父親的訓誨首尾對應,把整捲《箴言》完美地合成一體,一同教給兒女。在教養兒女的事上,父親和母親的角色互補,不可或缺;只要是從上頭來的智慧,父親和母親的訓誨是相輔相成的。利慕伊勒這個名字的意思是[屬於神],以色列歷史上並沒有叫[利慕伊勒]的王,可能是所羅門王的母親拔示巴對他的暱稱。由於2-4節原文的一些詞彙與外來語同源,[利慕伊勒王]也可能是一位歸信神的外邦君王。真言又被譯為默示意思是神的啟示。不要把你的精力給婦女,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,[行為deh’·rek]原文也可能是烏加列語[力量],[王meh’·lek]則是力量],最容易敗壞君王的第一個因素是女色,所以不要把你的精力給婦女;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。所羅門一生最大的失敗,就是在法老的女兒之外,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。寫了本書大部分的箴言,但卻因為不聽神的警告,戀愛外邦女子(王上11:2-3),結果空有智慧而行不出來,最終落在神的管教之下(王上11:9-13)。因此,以利慕伊勒王母親的真言作為本書的結尾,實在是非常合宜。最容易敗壞君王的第二個因素是喝酒。4節君王並非必須禁酒,而是要節制喝酒,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,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。一切容易使君王忘記神的律法,顛倒是非的因素,都要遠離。真智慧的首要任務就是拒絕肉體,抵制天性的衝動;任何能釋放我們的天性,卻不能讓我們有所節制的事物,最終都是禍害。酒yah’·yin可指一切經過發酵的葡萄汁(創9:21),也可指尚未發酵的葡萄汁(賽16:10;耶48:33;哀2:12)又譯為清酒。[清酒]通常可能用四分水對一分酒沖淡。[濃酒sha·kär’”(4節)原文是[會讓人醉的酒]指未稀釋的發酵飲料,容易讓人喝醉。3,4,8,9節原文的動詞都是單數,而第6節原文的動詞是複數,表示6-7節並非像其它各節那樣,是明確地吩咐君王用酒去麻醉將亡的人和苦心的人,而是[濃酒]一節無是處,唯一可能的作用(7)。酒的用途是暫時麻痺痛苦,而不是用來做出決策。這也展現了,麻痺痛苦與履行職責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行為,君王需要清楚地分辨。相反,8-9節則明確吩咐君王當開口按公義判斷,為弱勢者秉公行義。一個君王應當憑藉公義來判斷,特別是為那些困苦和貧窮的人伸冤。這表明,保護弱勢群體是一個君王品格的最終體現。
思想:經文提醒我們,無論我們處於什麼位置,我們都必須警惕那些會使我們分心,失去判斷力的誘惑。這份清醒是我們活出正直生命的基礎。經文從頭到尾都在強調一個君王的品格,而不是他的地位。一個君王如果失去了正直,清醒和憐憫,他的權力將會變得毫無意義,甚至會帶來毀滅。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所擁有的地位,而在於他的品格。
祈禱:親愛的天父, 求祢幫助我們活出有憐憫的生命,為那些孤苦無依的人伸張正義,並在我們的生活中活出公義。求祢幫助我們將我們的價值觀建立在正直和純潔上,而不是建立在世俗的成功上。求祢幫助我們,相信公義最終會得勝,並讓我們在我們的崗位上,都能為祢的公義發光。阿們!
